京畿之内,每田一亩,官税五升,而私家收租,殆有亩至一石者,是二十倍于官税也。降及中等,租犹半之,是十倍于官税也。”
李曜深知,陆贽所言绝非虚辞,因为他在中书省案卷之中就看见过记载,说在德宗时,在淮南,“庐江剧部,号为难理,强家占田,而寠人无告”,在浙江西道,“上田沃土,多归豪强”。
进入宪宗朝,贵富集团田庄经济的恶性特征更加突出地呈现出来:一是继续猖獗地兼并积聚土地,不断加剧资源占有上的巨大悬殊和贫富分化。二是继续残酷地压榨奴役贫苦百姓,转嫁赋税,使社会矛盾、阶级矛盾持续激化。三是贵富集团拥有了巨量田产财富,却千方百计地逃避两税,脱离国家税收征管,成为游离于朝廷控制之外的经济实体。
中书省里对这些情况的记载也很多。譬如宪宗元和三年,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策有云:“今疆畛相接,半为豪家;流庸无依,率是编户。”李翱说两税法确立后,“及兹三十年,百姓土田为有力者所并,三分逾一其初矣”。元和年间,被贬为永州司马的柳宗元,在《答元饶州论政理书》中说:“夫弊政之大,莫若贿赂行而征赋乱。苟然,则贫者无资以求于吏,所谓有贫之实而不得贫之名;富者操其赢以市于吏,则无富之名而有富之实。贫者愈困饿死亡而莫之省,富者愈横侈泰而无所忌……今富者税益少,贫者不免于捃拾以输县官,其为不均大矣!然非惟此而已,必将服役而奴使之,多与之田而取其半,或乃出其一而收其二三。主上思人之劳苦,或减除其税,则富者以户独免,而贫者以受役,卒输其二三与半焉。是泽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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