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而人无所告诉,其为不安亦大矣!”
沈亚之也说:“今自谋叛以来,农劳而兵逸,其租税所出之名不一,猾吏挠之,后期而输者则鞭体出血。……故豪农得以蠹,奸贾倍之,而美地农产尽归奸豪。益其地、资其利而赋岁以薄矣;失其产者,吏督以不奉而赋岁以重,是以割姻爱、弃坟井,亡之他乡而不顾。亡者之赋又均焉,故农夫蚕妇蓬徙尘走于天下,而道死者多矣。由是商益豪而农益败,钱益贵而粟益轻也。”
李曜在此前为“新儒论”而研究韩愈、柳宗元时,还看见记载说元和十四、五年期间,韩愈担任袁州刺史,检责出典贴良人男女作奴婢驱使者七百余人。韩愈就此说:“臣往任袁州刺史日,检责州界内,得七百三十一人,并是良人男女……原其本末,或因水旱不熟,或因公私债负,遂相典贴,渐以成风。名目虽殊,奴婢不别,鞭笞役使,至死乃休。……袁州至小,尚有七百余人,天下诸州,其数固当不少。”宪宗在所颁敕文中也说:“如闻诸道州府长吏等,或有本任得替后,于当处置(“买”之误)百姓庄园舍宅,或因替代情庇,便破除正额两税,不出差科。”宪宗所颁《遣使宣抚诸道诏》亦称:“访闻江淮诸道富商大贾,并诸寺观,广占良田,多滞积贮,坐求善价,莫救贫人。”于此可见,宪宗一朝,贵富集团积聚土地、逃税避役、转嫁赋税、奴役百姓、坐视国难,其贪得无厌、恣纵骄横特征昭然若揭。
这些突出的恶性特征,在宪宗之后以至今后仍然持续发展。中书省内,能够反映证明的典型案卷,依然很多。穆宗长庆四年,元稹任职同州刺史,根据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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