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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唐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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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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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由此制度化。
    制度化的表现之一,是宦官监军由临时任命改为常设机构,在朝称之为监军院或监军使院,设有监军使和副使。监军使直接听命于皇帝,与地方藩帅互为统属,互相制约,部下有副使、小使、判官若干人,同时还拥有自己的亲卫兵,也就是牙兵。这一点,李曜在穿越唐朝之前,是完全不知道的。在他的印象中,监军宦官不就是那些个捏腔拿调、打着皇帝招牌胡作非为的阉竖么?却不知道唐代的监军宦官,不仅地位高、权力大,甚至还有自己的一支军队。
    正因为监军有军队,又是代表中央利益,因此经常会与节度使发生冲突,所以反过来说,他们组建自己的牙兵也带有一定的自卫性质。
    至于为什么一开始是御史监军,而后来则慢慢发展到了宦官监军,理由当然是很充足的。按照李曜学生时代教科书的习惯性说法,那是“有着历史的必然”的。[注:详见附文。]
    如果只说藩镇方面,应该说宦官在藩镇监军的作用,正面作用要大于负面作用。安史之乱后,大唐陷入分崩离析,朝廷为了满足平叛的需要,广泛下放原属中央的部分权力,使得地方权力迅速集中,藩镇的势力随之膨胀,成为“既有土地,又有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的一元化实体;但是,集地方诸权于一身的藩镇统帅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权力是有限的,因为他们必须与藩镇内的另一巨头——监军使共同分享决策权与管辖权,即在藩镇的内部,其管理实为“一元双头”共治的政治模式。在该模式下,监军使的存在对藩镇而言,它既是肩负着抗衡、制约藩帅的“中央代表”,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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