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湖南都团练观察使崔棱打破湖南“丰年贸易不出境,邻部灾茺不相恤的旧法,通流商贾”。又汴州土豪李宏,凶悖无赖,“强贷商人巨万,毫无一还,商旅惊波”,于是刺史任正理为保障商贾利益,决杀李宏。此外,有不少的地方长官均在辖区内积极施行通商务农的政策,收到良好的经济利益。这些措施,大都有利于商业的繁荣和商贾势力的迅速发展,强大。
其四,贵族官僚为了满足他们奢靡的生活,也依靠富商大贾贩卖奢侈品的活动。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他们要分配保护商贾的利益。由此造成了这些贩运奢侈品贸易的中外商贾势力的上升。如张籍说:“金陵向西贾客多,船中生长乐风波,年年逐利西复东,姓名不在县籍中,农夫税多常辛苦,弃业宁为贩宝翁。”他们可以往来各地,不入籍不纳税,获至巨富,而那些掌握着珠宝等贵重奢侈品贸易的外商,更是遍于各地,为数众多,开设店面,投放高利贷,大量购田买宅,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庞勋之乱、黄巢之乱相继爆发后,朝廷为筹办军费,大肆搜刮中外富商的金银财宝,之后又想要借钱于外富,遭到不少官吏的反对和斥责,从其不可分割的经济联系乃至更大的政治利益出发,朝廷也不得不优惠和保护商贾。
中唐以后日益发展的商品生产和交易,引起社会中商品经济成分的比重逐渐增大,迫使封建政权在经济政策上做出一些调整,都给商贾带来直接或间接的便利,这使商贾的经济力量蒸蒸日上,其中有不少变成了富可敌国的豪商巨贾。他们为了保持经济上的优势,继续增值财富,改变自己的卑贱地位,避免封建政权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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