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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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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四、反思贷款发放与管理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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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沾上了官非。这对王显耀来说,的确是不小的打击,并为此背上了沉重的心理包袱。

    话说夏天回到自己办公室,便推敲起有关南AO方面的有关材料来。其中一份是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书,该书写道:

    广D省深圳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1996)深中法经初字第1494号

    原告:市民银行湖贝支行。地址:深圳罗湖湖贝路。

    负责人:王显耀,行长。

    委托代理人:郝文婷,市民银行湖贝支行法律顾问。

    被告:深圳雄鹰工贸有限公司。地址:深圳怡景花园寿景道。

    法定代表人:李一华,总经理。

    被告:珠HAI当然实业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南油中心八楼。

    法定代表人:王峰,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薛一涛,珠HAI当然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上列原告诉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查明:1995年8月7日,原告与深圳雄鹰工贸有限公司(下称雄鹰公司)、珠HAI当然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当然公司)签订一份抵押贷款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贷款人民币2700万元给雄鹰公司购进电子配件,期限从1995年8月7日起至1996年 8月7日止,贷款月利率13.266‰,并按国家调整利率执行,又约定由当然公司以其名下的定期存单人民币3000万元作为雄鹰公司上述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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