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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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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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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出现了蓝白方格旗。随后,英商的瑞和洋行、罗森泰洋行,法商的三法洋行,日商的新泰洋行,丹麦的宝和洋行等纷纷挂牌,开展拍卖业务。
    晚清文人葛元煦在《沪游杂记》中对此曾有过生动的描述:“丙子春间,华人亦仿外国拍卖物件。先期悬牌定于何日几点钟,是日先悬外国旗,届时一人摇铃号召,拍卖者高立柜上,手持物件令看客出价,彼此增价竞买,直到无人再加,拍卖者以小木槌拍桌一声为定,卖与加价最后之客。一经拍定,不能反悔。”
    北方正式的拍卖业最早出现在天津、北京一带,那还是十九世纪的后十年期间。当时天津在华北的位置越来越重要,日益成为华北地区最大的商埠,拍卖业在那时开始出现了。不过,那时由中国的投机商开办的拍卖行,带有很浓的地方色彩,与国际惯例相去甚远。
    1900年,一位名叫彭尼尔的英国退伍军人颇有眼光,他决定在天津开办一家“正宗”的拍卖行。他向英国领事馆申请设立拍卖行,经批准,彭尼尔在曲阜道建立了魁昌拍卖行,从事代客拍卖旧货的无本生意。不久他利用赢利在拍卖行旁边又开设了一个魁昌洋行,专门经营洋酒、罐头、食品等。他利用关系通过兵营还免税进口货物,获利甚大。后彭尼尔聘请周捷三担任拍卖行的经理,张功允、田占一任洋帐房会计,通过华人雇员向中国商民兜售商品。他还四处打听,一旦知道有回国或调动的外国人,就设法包揽代为拍卖的生意,因此,赚钱甚多。“魁昌拍卖行”的建立可称得上是中国拍卖史上的里程碑。自此,标准的英式拍卖规则正式引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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