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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王朝(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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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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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彻里帖木儿时在座,曰:“参政坐,无多言也。”有壬曰:“太师谓我风人劾平章,可共坐邪?”彻里帖木笑曰:“吾固未尝信此语也。”有壬曰:“宜平章之不信也,设有壬果风人言平章,则言之必中矣,岂止如此而已。”众皆笑而罢。
    翌日,崇天门宣诏,特令有壬为班首以折辱之。有壬惧及祸,勉从之。治书侍御史普化诮有壬曰:“参政可谓过河拆桥者矣。”有壬以为大耻,遂移疾不出。
    详见《元代科举制度的行废及其社会背景》。
    第三十八章
    元杂剧之兴元杂剧是继汉赋、唐诗、宋词之后中国文学、戏剧史上的又一枝奇葩。它是综合了初期的歌舞剧、滑稽剧和讲唱文艺两个重要因素而形成的一种综合性舞台艺术,是中国戏剧正式形成的标志。
    早在唐朝时期,就有了包括乐、歌、舞、演、白五种形式的歌舞类和滑稽类的简单戏剧。继之而起的是宋代的杂剧。早期的杂剧,是指各种各类的戏、杂戏。宋杂剧以末泥(脚色名)为长,每四人或五人为一场。分四段演出:先做寻常熟事一段,称“艳段”。次做正杂剧,为杂剧的中心,即正戏,通名为“两段”;大抵以故事世务为滑稽、讽谏。最后为散段,叫做“杂扮”或“杂旺”;多半借装某些地方的“乡下人”,“以资笑谑”。金代也有杂剧,与宋代相同;至后期,又有别名称“院本”。因为它是行院人(妓女、乐人、伶人、乞者等)流动演唱所用的戏剧脚本,故称“院本”。它继承了宋杂剧的滑稽、歌舞的传统内容,以耍笑为主,注重发科调笑,也偶有加一二支曲子的,实际上已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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