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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王朝(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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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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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没停,但科举也一直没行。
    参见姚大力《元朝科举制度的行废及其社会背景》,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六期,1982年。
    《元史·李孟传》。
    许有壬《至正集》卷三二《送冯照磨序》。
    《元史·彻里帖木儿传》载:时罢科举诏已书而未用宝,参政许有壬入争之。太师伯颜怒曰:“汝讽台臣言彻里帖木儿邪?”有壬日;“太师以彻里帖木儿宣力之故,擢置中书。御史三十人不畏太师而听有壬,岂有壬权重于太师耶?”伯颜意解。有壬乃曰:“科举若罢,天下人才觖望。”伯颜曰:“举子多以赃败。又有假蒙古、色目者。”有壬曰:“科举未行之先,台中赃罚无算,岂尽出于举子?举子不可谓无过,较之于彼则少矣。”伯颜因曰:“举子中可任用者唯参政耳。”有壬曰:“若张梦臣、马伯庸、丁文苑皆可任大事。又如欧阳元功之文章,岂易及邪?”伯颜曰:“科举虽罢。士之欲求美衣美食者,皆能自向学,岂有不至大官者邪?”有壬曰:“所谓士者,初不以衣食为事,其事在治国平天下耳。”伯颜又曰:“今科举取人,实妨选法。”有壬曰:“古人有言,立贤无方。科举取士,岂不愈于通事、知印等出身者。今通事等天下凡三千三百二十五名,岁余四百五十六人。玉典赤、太医、控鹤,皆入流品。又路吏及任子其途非一。
    今岁自四月至九月,自身补官授官者七十二人,而科举一岁仅三十余人。太师试思之,科举于选法果相妨邪?”伯颜心然其言,然其议已定不可中辍,乃为温言慰解之。且谓有壬为能言。有壬闻之曰:“能言何益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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