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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立的盾阵和槍阵之后,飞出了羽箭!密密麻麻,带着尖啸和死亡的气息,扑向骑兵阵列!
怎么可能?!两军相距足有八十余步,明明还没到射程之内!那些举弓的鲜卑骑兵面色大变,想要闪躲。可是箭矢的速度何其迅猛,哪能躲过?就像被急雨扫过的麦田,一排骑士摔落马下。
这是强弓,还是强弩?未等分辨,另一波箭雨再次袭来。带队的鲜卑骑将毫不犹豫,带队后撤。一队人马本就不多,又有胯下战马,撤退的速度迅捷万分,阵前只留下了百来具尸体。
“是弩阵!”远处,段末柸脸上笑意彻底抹了个干净。只看两拨箭雨数量,这阵中的弩手就不下两千!
区区五千兵,一半都是弩手?就算是天子亲卫,也拿不出这样的手笔吧?!
这要怎么打?鲜卑兵士是善射不假,但是马弓五十步的射程,根本挨不到对方的边。只要弩矢充足,并州兵就立于不败之地!
“派盾手上去,破开拒马!”段末柸下令道。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拆掉拒马,让骑兵尽快靠近敌方大营,并且展开对射。再怎么说,这群并州兵只能固守城下,而骑兵的移动速度,能够保证最大限度避开敌人的攻击。而且趁此机会,也能探明敌军弩手的数量和最远射程,已经是最好的办法了。
命令飞快传到了阵前,五百骑士下马,举起了半人高的马盾,冲了上去。弩矢一般要平射才能发挥最大威力,盾牌足以抵消大部分攻击。只要搬开拒马,两军就能正面交战,比一味挨打要强太多了。
可是当这群人靠近拒马,准备拆除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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