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未休息,(监理日记上有,肖工、可作证),于是我于5月5号(周一)~11号(周日)请假休息准备复习考试。如按正常双休来算,我可以休息8天,而我实际休7天;
至5月25号(周日)我值班一天一夜,正常休息应该是2天,即26号,27号;我从28号起又回老家徐州休息至6月1号(周日),共是4天+1天=5天,6月2号(周一)我在玉山公园站项目部办理了交接手续,3号(周二)还在签批验收资料。
总的来说我共在项目部工作了两个月整,实休12天,正常双休可达16天之多!其余工作人员都是正常休息一周双日。所以,本人的休息时间并未超标超规,我要求5月27日~6月1号休息期间的考勤正常给予考上,要求发给正常的工资!
请领导批示。
叶学云
200863(周二)
15:30
其实这些鸡毛蒜皮的事算个屁事!还是把它们当作屁放出来的好!有时候人不得不承认,经过一些错误、曲折却是必要和必然的,不经历一些错误、曲折也许不会走上更正确、更完美的人生之路。真正的“完美”,那就是“不完美的”!不经历风雨,怎么会见到彩虹?所谓“福祸相随相依”,不知各位是否认同或是有所经历?
2008年6月5号(周四)下午被江苏省苏州新区新世纪建设监理公司正式录用,6号(周五)开始进入狮山国际公寓工地。其实,早在5月26号(周一)本人已与之联系,约定在下周一6月2号面谈。真没想到,上海监理工程师的工资还拿
120、零点急刹车(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