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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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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8章 合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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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宴席请客,这叫作“满月”。大概“满月”以后,男、女双方的礼数就不怎么讲究了。
    好在两家都在东京城内,往来无碍,倒没甚底麻烦。
    在外界看来,苏王两家联姻或多或少是有政治婚姻之嫌的,但也是门当户对、男才女貌,京中不知有多少青年男女黯然神伤、惆怅悔恨呢。
    更有人酸葡萄心理发作,冷嘲热讽一番,说王棣既得才女苏小妹为妻,且看他能忍多久不纳聂胜琼与蔡云英为妾?还有那位红倌人李师师?
    纳妾,很正常的事情,无可厚非。但也是有法可依的,宋随唐制,民间百姓只要有钱,纳妾数量不受控制,但官员就有规定了:亲王等媵妾十人,二品官媵妾八人,三品及国公媵妾六人,四品媵妾四人,五品媵妾三人,六品媵妾二人,七品以下媵妾一人。
    而其时一甲三名皆除节度推官或判官,从八品。也就是说,就目前而言,王棣只能纳媵妾一人。
    在大宋朝,媵妾的地位很是微妙。宋代奴婢的法律地位,与唐代相比有了明显提高,这是不争的事实,但这并不能说明宋代妇女的社会地位有了改善。宋代与中国历史上的各个朝代一样,妾的法律地位并没有像妻子的法律地位那样明确,是因为妾始终是处于法律上和社会上的边缘,可以说几乎是没有一点特权。
    根据《宋刑统》所规定的妾的嫁娶之禁:居丧与祖父母、父母被囚期间、同性之间、亲属之间不得嫁娶为妾、不得嫡庶乱位、逃亡妇女不能为妾、监临官不得娶所监临之女为妾、奴婢不能私自嫁给他人为妾、禁止嫁给蕃人为妾;此外还规定禁

第198章 合欢(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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