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限禁刊见邸报。
为了加强对邸报内容的控制,使有关的禁令得到贯彻,从真宗咸平二年起,对邸报实行“定本”制度,进奏院要将编好的邸报稿样呈送枢密院审查,然后按照审查通过后的“定本”向地方发布消息,不得超过“定本”所框定的范围。中兴以后,改由门下省定稿,再经宰执复审,方可报行。
邸报的内容由于多受限禁,许多为读者关心的新闻得不到报道,“定本”审查制度又造成出版时间上的稽延,使得邸报不能满足人们对新闻的需求。有人抱怨说:“动辄年旬日,俟许报行,方敢传录,而官吏迎合意旨,多是删去紧要事目,止传常程文书,偏州下邑往往有经历时月不闻朝廷诏令。”特别是在时局紧张、社会动荡的时候,邸报受到的限制更多,更是不能满足读者了解形势的迫切需求。
而且,朝报由于出版前需要送检,出版后往往又是“逐旬”邮寄,因此效率低下,等报纸送达外官手里时,“新闻”早已成“旧闻”。
如殿试评卷之后,朝堂“唱第”,即在朝堂中宣布进士名次,然后,便可以布告天下了。布告的形式有三:在放榜日贴出榜文;在邸报上刊载及第的进士名单;给及第的考生送“金花帖子”,长五寸,宽二寸半,“书其姓名,花押其下,护以大帖,又书姓名于帖面”。但不管是哪种布告方式,时间都得比“唱第”之日延后若干天。
显然,朝报固然由进奏院编辑刊印,是宋政府的官办报纸,内容均抄录自政府公文,发布的是官方权威信息。但属于履行公事,无甚用心,效率低下,招致多方诟病。
第191章 古记(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