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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抑粮价,是有先例可循的。
如汴京、杭州这等大城市依赖商品粮的人很多,因此常有商人投机的情况发生。为此官府积极介入调整粮价的例子很多。例如,大中祥符二年,“戊申,诏司农寺,京师所粜常平仓粟,前诏虽已减价,可更斗减五钱。自是讫六月,凡粜九千余斛,京市物价以故稍平”。神宗熙宁七年,开封“时米价斗钱百五十,已诏司农寺,以常平米三十二万斛、三司米百九十万斛,平其价至斗百钱。至是又减十钱,并至官场出籴,民甚便之”。
地方亦有对付商人利用商品的季节性和地域性进行囤货居奇采取的措施的著名案例为,皇祐二年,“范蜀公记范文正治杭州,二浙阻饥,谷价方踊,斗钱百二十。公遂增至斗百八十,众不知所为,公仍命多出膀沿江,具述杭饥,及米价所增之数。于是商贾闻之,晨夜争进唯恐后,且虞后者继来,米既辐凑,遂减价,还至百二十。包孝肃公守庐州,岁饥,亦不限米价,而商贾载至者遂多,不日米贱”。
熙宁八年,吴越地区逢旱灾,于是赵扦“又为之出官粟得五万二千余石,平其价”,通过扩大供给之策,稳定了粮价。
元祐五年的杭州,与皇祐二年那次饥荒较为相似,正可借鉴。
平抑粮价一事,苏轼卧床统筹,由司户参军负责,李格非、王棣辅之。
操作这种实务于王棣而言,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遭,好在这方面的操作流程大抵是依循先例,也无需他去殚精竭虑拍板定夺,只跟着打打酱油。这是苏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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