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些都是隐私,如何说得出口?但张倩已经提出来,她不得不回答。
杏怕引起桃的怀疑,不便说出实情来,只好胡乱编造说:“记得当时,我曾和李戏言,你好多事,李和季俩字只有一划之差,不如将李改为季。后来不知为什么,李就真的这样改了。也许李是认为公司不以实名命名为好吧。其实,虽然人和公司都更了名,但职工还是叫他李总,称公司还是李氏电脑公司,也只是商业档案上改了而已。”
这种解释太牵强附会,桃不能置信。她回头问李:“有这种事?我怎么没有听你说过?”
李不便作解释,又不能否认,只好点头不语。
张倩见桃一再追问,说:“到底为什么,我也不得而知,但更名确是事实。当时我也曾经想过,好好的改什么名字?后来想,是否是李为了不让人知道他原来是个打工仔,做过搬运工,又跟我当过特助,传说起来不好听;碍于颜面,所以要更改名称。”
桃听了,又问李:“张总说的对吗?”李又点点头。
张倩这样解释桃似乎能够接受了,李也承认了,于是她不再追究更名的原因,因为现在这个已经无关紧要。她想,公司不管是李氏还是季氏,都是李家的产业;他不论叫李还是叫季,都是她的丈夫,她儿子李桃的父亲。反正季另外没有老婆、孩子,无关继承的事。现在她最关心的是李的财产如何继承,为什么她和杏同样多?难道杏真的和李发生了那种关系,逼迫李立此遗嘱?如果杏真的如此,也太卑鄙了!于是她改变问题继续询问:
“郑大律师,我十分
第七十四章 遗嘱道情,重任再托(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