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喷出的一篷篷血均匀地射在土石面上,像是镶上几朵老色的绣花。逢术依然不肯停,等敌人没了气息,就提刀割那脖子,割到脊椎处砍。
刀落处,骨头和金属撞击,铿锵作响。
所有的少年都忍不住打机灵。
刘启突然间记得自己杀羊也是这样杀的,只觉得胸腔被什么抽空,毛孔内缩,几乎要吐出肚里的食物。
两三人终于杀了那俘虏,提着砍掉的头颅让少年看,而后放在死者的背上,让它靠着僵硬了的胳膊不动。
刘启又恶心又想看,往前走了一步,发觉那头颅嘴巴微张,吐出一段卷缩的舌头,舌头边都是血沫子。随着身后的呕吐声,他狠狠地冲逢术怒喊。逢术却庄重地伸出手上的鲜血,往他脸上抓去。他想跑,来不及跑,感觉被涂了一脸粘物,这下再也忍不住了,转身吐了一口胃水,又打又吼。
这却是当地的风俗,逢术抢到了第一滴血,退到几步外,用缓慢的节奏给哥俩个抱礼。
其它大人慢了几步,但也先后用手沾满血液,喊男孩子到身边擦到身上,严肃地解释:“只有敌人的鲜血才能喂养勇士的灵魂!”
当红日大可汗完虎祥带着自己的箭筒士走出自己的金顶大帐,傲气地挺着镂金的马鞭拨点人堆时,夜晚已经降临。蔑乞儿拖拖部的营地里燃起一堆堆的篝火。这是军士们在相聚寻欢。军士们的目光会不时地落到大个的帐篷上,那里已不再是善战的英雄,而是世袭罔替的伯克们。
他们大腹便便,容貌白嫩,能带自己打胜仗?
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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