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因此朝廷也削弱了宫ji的俸禄,以此来减少朝廷的支出。
即便如此,宫ji还是赚了,身为宫ji出门表演,那费用肯定高,那点点俸禄,她们哪里还看得上。
这一条律法一出,立刻引起轩然大波,天下男人都非常关注。
但是宫ji就是皇帝的私ji,人家皇帝自个都愿意,谁也不好说三道四。
随后,立法院再度颁发律法,废除了私ji的卖身契,你可以蓄养私ji,但是必须得建立在雇佣合约上,要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从原来的主仆制,改为现在的聘用制。
但凡贩卖或者交换私ji者,判处杖责五十,入狱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这是总纲领,其中还牵扯到了妻妾的问题,侍妾原本也是可以买卖的,但是现在不能了,侍妾得到了律法的保护,妾将会与妻一样,要进行注册,往高雅一点的说,就是谁上了你的侍妾,那就是给你带绿帽,侍妾拥有普通女人的人权,不再是货物了,这么一弄,其实妾就是妻,只是在礼仪上和道德上,妾的地位低于妻子,这好比皇后和嫔妃的区别。
然而,关于那些罪犯家中的妻女,也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像王黼、蔡攸等人死后,他们的妻女都将充公,然后送给那些有功之臣,为奴为婢。
因为这是古代,目前还无法改变这种牵连家人的情况,其实话又说回来,很多奸臣的子女也是非常歹毒的,他们也常常欺压百姓,所以这种牵连还是有理可循的。
但是现在,罪犯的妻女一旦受到牵连,她们是有一个服刑期的,新的刑罚规定三年到十年
第一千五百四十一章 人权(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