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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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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六章 普罗米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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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他学识不高,不知这诗出自何处,但依稀记得,好象是前朝某位忠良所做。而这位大忠臣,后来下场不怎么样,被皇帝砍了脑袋。具体情况,要得到天桥书场问说书先生,想来孟思远以此诗做比,似已不存生念。
    “孟爷,您这是……何苦?”
    “人皆有恋生畏死之心,这是人之常情。就像人们想过好日子,想要荣华富贵,想要娇妻美妾一样,无可指责。但是我们这个国家,如果真的想要富强,想要不再受列强欺负,想要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就总得要有人站出来牺牲。普罗米修斯虽然牺牲了,但是他为人间带来了火种,他的牺牲,就是值得的。中国需要一个普罗米修斯,我愿意做这个普罗米修斯。我写的东西,是我这几年,翻译普鲁士著作,结合自身所见所知,一些心得体会。它们的文字和见识,都很幼稚,但是我相信,我共合今胜于古,将来总会有一些比我优秀的人,可以看的比我远,做的比我好。我这些东西,如果能给他们一些启迪,就算是我给这个世界,留下的最后一笔财富。”
    “孟爷,您……您说的那个普什么东西,是卖什么的?我没听说过。但我知道,人活千般用,一死万事空。您只要活着,就可以带着大伙修铁路,可以带着大伙挖矿。那都是实打实的,您要是有个好歹,这些可就都完了。”
    “在监狱里,或许是这样。可是在这个国家层面,就是另一回事。我曾经以为,办实业开工厂,就是救国家。直到我被人抓进保定的监狱,才知道,工厂实业,只能让一些人

第七百八十六章 普罗米修斯(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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