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普遍高于黄种人与黑人,肉搏能力也高于这两种人,所以下到白人士兵,上到伯恩赛德等高级指挥官,都认为如果贴身肉搏,一个白人最少能同时打三个黄种人,打五个也不是问题。
所以,在这个时期的美国人看来,中国人虽然连战连胜,但他们不过是依靠远程武器取胜的胆小鬼而已,虽然高级军官都知道那不是什么问题,但这不妨碍他们对这种思潮睁只眼闭只眼。
可以说,如果不是抱着肉搏能取胜的信念跟自信,当初林肯压根就不会派新弗吉尼亚军团这支模范军团去打史密斯兰,说白了,林肯当初的意图,与其说是要打通救援纳什维尔的河上通道,恢复与纳什维尔的补给线,倒不如说是要让自己的新锐军团打败中国人一次,打破中国人不可战胜的神话,让美国人重新恢复胜利的信心。
然而,作为前线的指挥官,伯恩赛德在发现中国人的自动车,或者说汽车的实际性能之后,就果断的抛弃了人海战术,因为在他看来,如果无法遏制住中国人的机动性,那么所有的战术都是白搭。
原因就在于,在中国人的火力下,当面没有任何一支部队能挡住,就算五倍的兵力也挡不住,所以对付火力强的部队,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成为不能动弹的部队,然后接受如海潮一般的无穷无尽的波浪攻击,只有这样,才能在消耗对付火力的同时,消耗对付的士气,最终用巨大的牺牲,来获得贴身近战的时机,最终扭转战局。
开始,如果对方有强大的机动力,那么这个战术就没作用了,因为对方感觉支持不住的时候,可以撤退逃跑,在他们的
第三八六章 胜则生,败则死(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