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夹袄不爽了。坏人之所以能坏,是有资本的,也是成功人士吧,至少不是白痴。就算各种二代吧,也不见的天分就差了。事实上各种二代因为条件优越资源多,成为成功人士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夹袄需要一个合理的坏人,符合逻辑的坏人,至少是知道进退,懂得自我保护的坏人。是的,可以很坏,不可以白痴。
带有光环的猪脚要打人了,恰好就有一个白痴过来。白痴到在现实生活中无法生存,白痴到早就被路人踹死了一百多回,体制中更是无法与任何人和平共处。这种角色,夹袄实在是写不出手。
既然如此,打起来就没那么响亮不俗,也就没那么爽。
此事古难全。
夹袄要考虑前因后果,考虑正常人在此情境下会如何反应,考虑反角的应对和后手,总之是殚精竭虑的吧。尽力地合情合理,结果却恰好相反。
奈何?
当然,也是夹袄笔力不济吧。毕竟从道理上讲,打高手更爽呢。高不可及,浑身无死穴,各种神光附体,弄死这样的对手,那不是爽中之爽?
夹袄还是能力不行。
从另一个方面,读者看网文,其实是一种娱乐,比较便宜也略有文雅的消费方式,就是来看个高兴而已。夹袄有时候也会挑一些轻松向的网文看,更理性一点的,不爽但貌似有点意思的,先放书架上,等有空了再看。可能很久都没空了——咦,我的书架上说明时候多了这么一本书?点娘闹事的吧?下了。
所以说根本不符合市场要求。但夹袄也难以改变
万一成功(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