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京官禄米,以太仓之粟充之。京官禄米一年约五十余万石。京官俸料,包括月俸钱、食料、杂用、课钱四部分,分别指官员购买粮食以外的生活必需品补助、工作餐和个人生活补助、自备工作所需物品补助、护卫和庶仆代役使钱之补助。上述四项,后合并为一种俸料供给。京官及外官,都有职分田和公廨田。京官及文武职事各职分田,自十二顷至二顷不等,并去京城百里内给。京兆、河南府及京县官人职分田,京城百里外给。京官公廨田,自二十六顷至二顷不等。“自大历(766)以来,关中匱竭,時物騰贵,内官不给。乃減外官职田三分之一,以给京官俸。毎岁通计,文武正员、员外官及内侍省、闲廐、五坊、南北衙、宿卫并教坊内人家粮等,凡给米七十万石。”
汉唐京官禄米取给太仓,是漕粮支出的大宗。汉官品级,以俸禄粮石数为名,如二千石、中二千石等。唐德宗建中年间(780-783年),杜佑上奏:“当开元天宝之中,四方无虞,百姓全实。大凡编户九百余万,吏员虽众,经用虽繁,人有力余,帑藏丰溢,纵或枉費,不足为忧。今兵革未宁,黎庶凋瘵。数年前,天下籍帐到省百三十余万户。自圣上御极,分命使臣,按地收敛,土户与客户共計得三百余万,比天宝才三分之一,就中浮寄乃五分有二。出租賦者减耗若此,食租赋者岂非可仍旧如”。官员数量的增加,而交纳租赋者减少,是当时主要的政治经济问题,影响到京师长安的粮食供应,引起经国大臣的忧虑。
京师军队人数众多。武德年间,禁军约3万人。开元二十六年(738)北门禁军约3万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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