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宗不断地颁布诏敕,恰恰说明了问题没有解决。“王公百官及富豪之家”等贵富集团,“恣行吞并,莫惧章程”,无视朝廷法令,也无视皇帝诏敕,肆无忌惮,贪婪毕露,不但以“借荒”、“置牧”等虚假托辞,侵吞了大量国有的土地和山林川泽,而且“违法卖买,或改籍书,或云典贴”,变着花样地违法兼并均田农户的永业田和口分田,以致“贫窶日蹙,逋逃岁增”,“既夺居人之业,实生浮惰之端”,继续加剧了均田农户的破产流亡及其苦难,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愈加不安定。同时,他们还“别停客户,使其佃食”,将王朝政府控制下的均田农侵占为自己控制下的佃农,荫庇大量劳动力资源,窃夺国家的税源和役源。这些违法行为,“远近皆然,因循亦久”,地域广,规模大,时间长,于民生国计都造成了严重危害。玄宗一朝,贵富集团违法猖獗的土地兼并积聚已是积弊日甚,积重难返,无法从根本上加以遏制。
中书省案卷记载“开元之季,天宝以来,法令弛宽,兼并之弊,有逾于汉成、哀之间”,结果,“丁口转死,非旧名矣;田亩移换,非旧额矣;贫富升降,非旧第矣”,“籍帐之间,虚存户口”。唐初确立的均田制、户籍制等制度已经被严重侵蚀,几近形同虚设,开天盛世光环之下的王朝国家统治实际上已是危机四伏。
“安史之乱”爆发后,朝廷帝制集权遭到重大削弱,“远近异法,内外异制,民得自有其田而公卖之,天下纷纷,遂相兼并”,土地买卖兼并行为更加恣肆。宝应元年四月,代宗颁《禁富户吞并敕》有云:“百姓田地,比者多被殷富之家、官吏吞并,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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