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东唐再续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70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遂远置烽戍七十余所,度开营田五千余顷,岁收百余万石。”文宗太和七年四月,“以宣武军先置营田,别加田卒,至是敕罢。”讲的都是以军士营田。
    同样,唐代营田的经营者也有百姓。如宪宗末,“天下营田皆雇民或借庸以耕”。可见,宪宗末年,曾一度改天下营田为百姓经营。元和十五年穆宗即位诏曰:“诸道除边军营田处,其军粮既取正税米,分给其所管田,自为军中资用,不合取百姓营田。”穆宗下诏军粮不应从百姓营田中取得,这说明元和年间依然有百姓经营营田的现象。
    而从设置目的来看,军士屯田、营田与百姓营田的主要目的都是为了供应军需,而百姓屯田则主要是为了增加朝廷收入。
    军士屯田始于汉代,目的是为了解决边疆军粮的供应问题。唐代屯田也一样,军士屯田也是为了供应军需。如武德年间,窦静为并州大总管府长史,“时突厥数为边患,师旅岁兴,军粮不属,静表请于太原置屯田以省餽运。”武周时期,娄师德奉令检校丰州都督,“率士屯田,积谷数百万,兵以饶给,无转让和耀之费。”不过军士屯田虽以供应军需为主,但若有余粮则要上交国库。如开元年间,“河州敦煌道,岁屯田,实边食,余粟转输灵州,漕下黄河,人太原仓,备关中凶年。”
    军士营田也以供应军需为目的。如德宗贞元年间,杜亚“奏请开苑内地为营田,以资军粮,减度支每年所给,从之。”贞元十年,郑滑营田使李复,“置营田数百顷,以资军食”。敬宗宝历元年,沧景节度使杨元卿上言,本道“营田收廪粟二十万斛,请付度支,充军粮。”


第170节(7/1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