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有了名,还要取字呢?《仪礼·士冠礼》中说:“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孔颖达为《礼记·檀弓》的“幼名,冠字”作注说:“生若无名,不可分别,故始三月而加名,故云幼名也。冠字者,人年二十,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
也就是说,这是出于尊重的需要,出于“为长者讳”的需要。
古人先名而后字,因此取字往往遵循“名字相应”的原则,即字与名之间有一定的联系。《白虎通义·姓名》里说:“旁(傍)其名为之字者,闻其名即知其字,闻其字即知其名,若名赐字子贡,名鲤字伯鱼。”可见名与字之间的联系可以是语义方面的,也可以是字形方面的,这就是汉语汉字对名字的影响。
名与字,在语义方面的联系有很多类型。有的字和名是同义词,如宰予,字子我,“予”、“我”乃是同义;许慎,字叔重,“慎”与“重”乃是同义;诸葛亮,字孔明,“亮”与“明”乃是同义;褚遂良,字登善,“良”与“善”乃是同义。而有的字和名是反义词,如韩愈,字退之,“愈”与“退”乃是反义;赵孟頫,字子昂,“頫”与“昂”乃是反义。还有的字与名具有联想关系,如冉有,字子求,须“求”才“有”;赵云,字子龙,“龙”乃由“云”所生。再有的字与是同类关系,如孔鲤,字伯鱼,“鲤”是“鱼”类。郑樵,字渔仲,“樵”夫与“渔”翁在中文之中一贯为侣。
字与名在字形方面也有联系,古时有所谓“由名省形制字”的方法,就是离析“名”的字形而得“字”。如秦桧,字会之,“会”为“桧”的一个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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