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明郑之我是郑克臧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471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藩输运物资的同时,还能多少有些贴补。”
    郑安溪向毛敬材征询道:“毛大人以为韦大人的提议如何?”
    毛敬材答道:“军中健儿臣会想办法招募,只是拘于朝廷制度,只能是期满除役的老兵。”
    华夏朝的功民制度规定夏军官兵自入役起,其本人、父母、妻子便共同享有免征五十(夏)亩田赋的优待,其伤残退役、战殪及期满退役都不影响继续享受这一待遇,直至其或其受益人全部身故为止。但这一制度也有明确规定,那就是享受功民待遇的官兵必须在身体正常的情况下服役满十年,因病提早退役则从早退当年开始终止功民待遇,非病提早退役或违反军纪被驱逐出军伍则在立刻终于功民待遇的同时还要追讨自入役开始便免去的田赋。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除了郑克臧以赦旨的形势提早放归外,夏军至今未有一桩非病提早申请退役的例子,至于违反军纪被主持军中的事情也很少发生。
    郑安溪也是连读了幼武学、武学并在军中服役一段时间过的,自是对这项制度心知肚明,因此对毛敬材的答复并不以为过:“役满老兵当然没有问题,相反孤还以为这等老兵才是行伍好手,怕只怕,朝廷以军使(士官)叙用,舍不得放归。”
    “这倒不会。”夏军水师现行体制与陆师有所不同,士兵在第四年就会得到守阙军使的武阶,在做了两年军使后,其中优秀者就将保荐到水师大学堂就读,肄业后充当水师候补武官,至于表现一般的军使通常服役到八年以后就会从舰队转入镇守府,这是为了防止老兵在即将役满之时丧命于风浪之中,从而使其产生畏难的情绪最终

第471节(7/8)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