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头衔获得别人的尊重。这在维吉尔。同样也是不曾得到过的。
所以,突然之间霍克就觉得种褐麦似乎是一件有意思的事。阳光太毒,可以忽略;身体劳累,可以忽略;手心的水泡,可以忽略;就连嗓子干得难受地情况,似乎也好转了许多。
这么一来,霍克便以更大的热情去播种褐麦,渐渐的在这个过程中体验到了亲身参与劳动时那种真正的乐趣。
亲自动手,永远假借他人之手更有意义。在阳光下挥洒汗水,通过劳动换取成果,则更加的有意义!
无形之中,霍克越干越快,越干越来劲。旁人一看他的势头,不免被带动,连徐铮都兴起了好胜之心。不想让霍克拉下得太远,也认真地种起来。新一轮的种麦比赛,就在这样暗中较劲中迅速展开。
田地里认真劳作的少年人与青年人。额头汗水密布,形象狼狈不堪,但却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就像被淡淡的光球笼罩,散发出青春的光彩来。
于是乎,沉闷、劳累、漫长的种麦工作,就在这种怪异的气氛下被一群年青人以一种更加怪异的热情势头所干完,农田的主人,那个朴实的大叔反而呆楞楞的有些莫明其妙,搞不懂这群突然钻出来的人在发什么疯。
看穿着,倒是一身布衣,但没下地之前,一个个都是干干净净的,外加上手掌细嫩,一看就不是干过农活的人。再看谈吐气质,更加显得与众不同,要不是秀雅从容,就是一身贵气,实在不太像普通平民。但就是这样一群奇怪的年青人,居然把自己的活儿全抢着干完了!真是奇哉,怪哉!
察觉到他们的不同,大叔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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