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
这规定其实不仅是善待楚将、提升内部归属感,对敌军来说,也是“难受”的事情,因为“败军之罪”被细化之后,败将的后路未断,很难对楚国的败将进行说降。
不仅是“非战之过”的那部分,哪怕是在战败中小有责任的将领,往往也宁愿回楚国受些责罚,而不会选择直接投降。
最重要的是,在楚国并未追究的情况下,谁能确保他们不是诈降?
哪怕是被追究,家中后人被牵连,但不动实刑的情况下,完全有挽回的空间,谁知道原本真降的,会不会哪天想不开就利用职务之便将功折罪?
至于后路完全断了的那些……
基本都是能力、品性有问题的!
不该输的仗都输了,还有什么可说降的?
干饭太多吗?
楚国已经证明了,就算真的干饭太多,也可以在民间推广修炼,用不着去多养个废物!
好歹还能延长人口寿命,甚至……略微增加受孕几率、生育能力。
当然,楚国在军队方面,最在意肯定还是“军民同心”与“服从朝廷”的方面。
恶意扰民、害民是红线就不必多说,对军队临时征用物资等等,也都做出了细致规定,并且规定的目标,不仅限于楚民。
看巴东郡就知道,宛城一师和新野一师,在益州额外征粮的时候,也都是直接拿出了盐、肉干等等做交易的,对大族的储粮征用,暂时还不上也都打了欠条。
哪怕是在亶州,总督府和语言不通的野人,也都徙木立
第四百九十三章 新制推行(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