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没有可行性。这个口子一开,经手的公吏就会肆无忌惮地上下其手,属于官有的产业再也收不上钱来。
命中注定要舍此一注钱财,碰上这种事情,只能算店主人倒霉。不过,祖额不可以改变,把产业卖给民间的价钱,却不能按照原来的祖额定。这处小店不交钱给官方,还是有利润的,之所以卖不掉,还是因为定价不合理。
王安石问店主人:“主人家,按着市价,这小店该卖多少才算合理?”
店主道:“回上官,依着小老儿估计,这店算一百二十贯已是极勉强,做得好了有些利息。现在县里定价二百三十贯,那是无论如何也赚不回本钱来的。”
王安石点了点头,现在小店一个月的纯利润大约是七八贯,一年不足百贯,不算房产就只值这个钱。一百二十贯店主还是向高了说,真正民间交易,卖不出这个价钱。
宋朝税赋主要是财产税,房屋是要被征税的,民间交易价格不高。这一间小店,连地带屋,也不过能卖五十贯。杂七杂八加起来,县里定二百三十贯的价格,除非强行摊派下去,不然不可能卖掉。更何况县里的定价,还不包括地价和房价,只是免租而已。
王安石对京西路的工商改革并不积极,只是被动执行,没有在这上面花心思。在他看来农业重要得多,自到巩县,精力大多都花在农业上。对官营场务抓大放小,他安排下去就没再多管,只是知道县城里的已经全部卖掉,乡下的都僵在那里,没有人买。公吏建议到了年底,让各主管用家产承买,王安石也没有表示反对。
不反对,是因
第59章 洞若观火(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