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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人贩子”二道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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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赞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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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当兵者会与雇佣兵首领签一纸契约,内容包括:担任兵种、服役时间以及酬劳多少等……这是16-18世纪欧洲主流的军队类型。
    在中世纪时,不存在主权国家。
    欧洲近代早期国家的政治体制——绝对君主制(abolute monarchy)决定了雇佣军的风行。
    “构成中世纪欧洲的成分从来不是泾渭分明的、具有同一性的政治单位——即国际性国家体系,其政治版图必然是相互重叠、犬牙交错的,不同的司法诉讼程序在地理上相互缠绕、分层,充斥着种种不同的誓忠、不对称的主权、不规则的飞地。”
    ——如是而已。
    雇佣军是“为钱而战”的军队。在16-17世纪,国家与军队之间是一种经济契约关系。国家只负责给养和军饷,而不对军人负有明确的政治责任。反过来,雇佣兵没有国家的概念,只要有钱,他们为谁而战都行。
    16-17世纪的雇佣军头目被历史学家称为“军事企业家”(military entrepreneurs)。战争于他们而言是一笔生意,部队好比一家企业。
    当他们率领企业走向战争这个大市场时,会先设法与某国政府(在他们眼中不过是另一类型的企业)签订作战合同,获取高额利润。一些雇佣军首领的经营能力大得惊人,所能付出的人手军队也是庞大的数量,但不可否认,大大小小的军事企业家们的基本利益诉求是一致的:拉起一支队伍,以此为资本向君主换取金钱或土地。
    到了18世纪,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和1848年的欧洲革命拔除了绝

遥远赞歌(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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