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种征收遇到困难后。这些年财政部也一直在研究如何改进税收制度、降低征收成本。以便征收更多的税上来填补各级政府财政的空缺。
于是经过不断地摸索、实践和改进,东岸的税收制度几经改易,最终形成了现今以动产税、不动产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营业税、契税、关税为主的七大税种。在这些税种里面,最好征收的莫过于契税和关税了,契税的主要征收对象是土地和房屋使用权的转让、关税则是对进出口货物计征的税收。在这两种税里面,契税的税率统一定为3%,关税则不一,从免征到25%不等。甚至一些与东岸存在严重竞争性质的商品,还要征收50%-200%不等的惩罚性关税。
除了这两种税收外,营业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就比较麻烦了。好在华夏东岸共和国现阶段经济的主要成分是国营经济,这给计征税收减少了很大的工作量,因此财政部的征税员们在多番折腾之下总还能大致收一些上来,不至于差得太离谱。在这些税中,营业税税率为5%;个人所得税按收入划分,月收入10元以内的按5%征收,10元以上的按10%征收;至于消费税嘛,则依照不同商品设定不同的税率。但很显然,现阶段被税务部门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的商品并不是很多。今后可能会扩大计征商品范围,可就目前来说,消费税在东岸的税收中只能算个小不点。
如果说营业税、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比较“麻烦”的话,那么动产税和不动产税这两个东岸税收的支柱简直就是“超级大麻烦”了。东岸的税务部门对全国各乡镇、各村、每个家庭的财
第二百三十六章 税收与财政(一)(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