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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1630之崛起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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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八章 魏氏经济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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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甲长的主要职责是传达东岸人的命令,取缔朝鲜人的随意流动,警备风、水、火灾,搜捕盗匪、维持地方治安,维护道路、桥梁、仓舍,征税征丁,协助东岸巡警办案、举办反东岸运动等违法事件,战时还要承担更多的杂务。
    目前这些人主要由东岸人较为信任的军夫队朝鲜籍军夫,以及济州岛上的被流放的朝鲜犯官子弟充任。他们对朝鲜政权没太多的感情甚至还充满仇恨,担任东岸人的爪牙再适合不过了。他们将充当东岸人的触角和眼睛,让那个一直和东岸人搞小动作的朝鲜县令金洪范无计可施。
    保甲下面的各户也有相当的义务,比如他们在遇到生人借宿、家人出外远行或远行归家时,皆须向甲长汇报,甲长得知后汇报保正,保正再汇报至当地巡警派出所。如果有拖延不报或隐瞒不报的,立刻予以严惩、且周围邻居也要承担连坐责任。
    按照魏博秋的计划,在釜山、元山推行保甲制度几年后,还将组织朝鲜壮丁成立保安团。保安团员额初定为五百人,团员皆由16岁以上、40岁以下身体强健、品行端正之人充任。保安团各级军官由东岸人选派,农闲时训练、农忙时解散,以制式棍棒为武器。如果局势不稳则立刻集中戒防,当然如果团员有不稳或抗命的,军官立刻将其开除并予以严惩。
    这些制度建立后,相信釜山地区的朝鲜人再也翻不起什么大浪,假以时日,在这个民族思想还没有萌发的年代,东岸人对这些朝鲜人的殖民统治必将逐渐稳固下来。而统治稳固下来后,第一要务依然是发展经济,毕竟魏博秋花大力气在釜山等地建立起殖民统治秩

第三百五十八章 魏氏经济学(三)(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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