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被蒙斯克放出牢笼,回到吉姆?雷诺身边,随后作为雷诺游骑兵一员干将经历了一系列战斗,协助雷诺集齐全部萨尔娜迦钥石碎片,并成功对刀锋女王施以净化。
只不过在最后关头他跟雷诺在如何对待凯瑞甘的问题上发生分歧。泰凯斯?芬利的动力装甲被蒙斯克动了手脚,要想活命必须杀死凯瑞甘。吉姆?雷诺当然不允许别人动他的情人,于是在最后时刻扣动扳机,杀死了泰凯斯?芬利。
唐方对于吉姆?雷诺重色轻友,还是泰凯斯?芬利自求死路什么的没有兴趣,如果掰扯星际争霸人物彼此间的关系,讨论谁做的对,谁做的不对,只怕三天三夜也掰扯不清。
有人喜欢泰凯斯?芬利,有人喜欢吉姆?雷诺,有人对于他们两个都不喜欢……对他而言没有半分意义,他只需知道泰凯斯?芬利已经解锁,便足够了。
泰凯斯?芬利的造价为15水晶,10 瓦斯,占用人口9,数量限定1,英雄单位。
在星际争霸的世界中,泰凯斯?芬利被塑造成一个有些粗鲁的硬汉角色,喜欢酒精、女人、雪茄,总是到处惹是生非,口无遮拦。
除去喜欢雪茄这点,可以说同豪森很大程度上相像,尤其是在蒙特斯克战役后,夯货从黑Q那里搞来一门重型加特林激光枪,相似度又高了几分。
唐方怎么也没有想到阿罗斯故去后豪森一改往日面貌,选择用这种方式来纪念老朋友,现在的他仿佛变成了泰凯斯?芬利的投影……或许性格有些差异,起码在个人习惯与外在形象上有很大程度的雷同。逻辑姐也是一个让人无语的家伙,竟然
第一千四百零七章 泰凯斯(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