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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到大秦的武器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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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韩国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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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立法问題上  韩非延续了秦国那种重刑思维  在量刑标准上极为严厉  于是这件事情就成为了韩国第一期司法**判别的案件
    在有人举报之后  这些韩国新军违法人员全部被抓  韩非沒有干预其审判过程  而且在审判的过程中  韩国第一次配上了律师  但当时不叫律师而是叫讼师  通过较长时间的审判  物证  人证的展示  几人终于伏法  几人全部处于斩首
    同时  韩非加强了民间维护司法**的组织  民意会  民意会挑选了大量当地的纳税积极人家和一些有才干的人  这些人都是通过选举产生  他们的存在就是检举  揭发社会不平之事  而司法体系则受理这些事情  这样  司法**和民意之间形成了一个简单的联盟  虽然立法权在王室手中  但只要执法的司法权在民意手中  那么民意就有了维护的武器
    韩国的革新不仅仅在司法上  而在管理上采取了放纵自由的管理体制  也就是  虽然这有仿效之嫌  因为  他的邻国尚文也是这么做  也就是过度的给市场以自由  让自由市场机制完成他们想完成的  这就要求  政府极度的简化他的办事机构  很多地方都不管  只要不出大问題  他们一般不会去管  也就是政府明确规定的你不能做  沒有明确规定的你都能做  国家政府办事人员简化到像秦国一个庞大的国家  全国办公人员不超过五千人规模  这极大的赋予了市场的自由度
    韩国也几乎是在同一时期也赋予了市场极大的自由度  法律保证合法收入 

588韩国革新(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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