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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藏杀机:清代四大奇案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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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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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陈辉祖主使。
    经过反复审讯查证,陈辉祖最后终于承认:在查抄王亶望家产时,他曾偷换过玉器字画,并以四五万两白银盗换了价值九万余两的黄金,纯获利白银四五万两。这些银两已交其妻舅,令开典铺生息;还有杂色金一千余两,也由其妻舅易银营运。
    陈辉祖侵吞的这些财产,以及他本人原有巨额的家产,自然全部被籍没充公,尽数落入了乾隆皇帝的口袋。老皇帝这才怒意稍平,说陈辉祖虽然“行同鼠窃,其昧良丧耻”,但还是与王亶望之罪有区别,“所云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陈辉祖只一盗臣耳”。
    当年年底,在“盗臣”的定性下,陈辉祖被判为斩监候,等来年秋后处决。前浙江布政使国栋、衢州知府王士瀚、嘉兴知府杨仁誉在查抄家财时,通同作弊,从中分肥,均判斩监候。杭州知府杨先仪、钱塘知县张翥直接经手其事,却有意不闻不问,均革职发往新疆充当苦差。前浙江按察使李封、前浙江盐道陈淮“难辞徇隐欺饰之罪”,被革职发往河南河工效力赎罪。
    之前,陈辉祖亲弟弟陈严祖已经因甘肃捐监冒赈案被杀,他本人竟然在受命惩治贪污犯、查抄王亶望家产时利令智昏,居心不良,可见当时的官场早已经是贪污成风、无所不至了。只是陈辉祖运气不好,他贪货谋利,损公肥私,而这“公”刚好就是皇帝的口袋。乾隆皇帝偶尔想起来,还是觉得无法咽下这口气。乾隆四十八年(1783)二月初三,陈辉祖还没有等到秋后,又被查明贻误地方,武备废弛,亏空仓谷银钱多达一百三十余万两,被乾隆皇帝赐令自尽,以为封疆大臣废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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