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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初恋女友的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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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初恋女友的二三事2018年6月1号—10号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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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一个人做了多少好事,做了多大的善事,只要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是犯罪的灵,犯罪的灵必死。重生的人不犯罪,即或是重生的人偶然的被过犯所胜而犯罪跌倒,只要我们在 神面前存谦卑的心认罪,痛悔, 神是信实的,必免了我们的罪。”
    公交车到太仓中医院站台的时候,我们下车来,走到电信营业厅旁,母亲到电信营业厅里给我的手机充了五十块钱话费。充完手机话费以后,我们又去了农业银行旁,母亲到农业银行的自动取款机里取了些存在卡里的钱。走到菜市场的时候,母亲去菜市场里买了些菜。买完菜以后,我和母亲在走到一个十字路口有树荫乘凉的坐凳的歇息之处的时候,我和母亲就坐在凳子上歇息了。不一会,姐姐开着电瓶自行车经过十字路口的时候,我对母亲说:“那不是姐姐吗?”母亲看了看说:“谁说不是呢?”于是,母亲就喊了几声姐姐的名字,姐姐听到以后,就过来我们歇息的地方。姐姐问我们怎么坐在这里,母亲说,我们在中医院站下的车,从菜市场那边的路过来,顺便买了些菜。母亲问姐姐干嘛去的,姐姐是去服装工厂店拿衣取回去缝制的,正好拿完衣服路过,就被我和母亲给看见了。姐姐一边和母亲说话,一边拿出从服装工厂店取来的衣服进行缝制。母亲和姐姐,还有我,我们在十字路口乘凉的地方算是聚会着,虽然母亲和姐姐还有我,我们一起说的闲话比较多,但是我们也一起时常的讨论 神的道,姐姐在讨论 神的道的时候,得到的见解也比较深刻。
    傍晚的时候,我和母亲回到在太仓西郊租住的民房里以后,没多久,姐姐也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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