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因为我嫌抬玻璃手腕疼,所以第二天,我就不再在那个玻璃厂里上班了,正好之前一天我在玻璃厂里上班的时候,母亲在同一个厂区里的天利成模板厂找了一个后勤的工作,具体的工作职责就是给工人洗衣服还有打扫宿舍区和打扫厕。工资是1600块钱一个月,抵扣掉100块钱的电费,所以一个月工资发下来是1500块钱。
后勤处那里有一个房间,母亲就住在那里了,我就也住在那里了。然后大概住在天利成模板厂里的第三天,母亲去咸阳塔尔坡秦皇路段那里叫了一辆运货的柴油三轮车花了大概两百块钱的车费把行李拉了过来。
然后我和母亲在天利成模板厂宿舍后勤宿舍里住的那段时间,我逛过的地方、旅途的见闻、往来于学校的经历都记载在我以前叙述的那部姊妹篇《我在咸阳读大学的那段时间》里了。
2014年2月15号左右,母亲和我返回天利成模板厂以后,因为母亲和我从盐城老家来晚了,在盐城老家的时候又没有打电话通知人事处的那个负责员工的负责人,所以,后勤洗衣服的人就提前就找了一对中年夫妻。这样,母亲就不能再继续做天利成模板厂的后勤工作了。当时,母亲过年之前的一个月的1500块钱工资还没有结,所以,母亲就和我在二楼的一个空余的一个房间里一边等工资结下来,一边找房子。当时天利成模板厂人事处的那个负责招工的人给我介绍同一个厂区的锯木板的活,还有本厂的拾掇拾掇厂区遗留在地上的铁片边角料的活,锯木板的那个工资大概也是2800块钱一个月,拾掇拾掇本厂边角料的工资是两千块钱一个月
我读大学时和母亲租住过的地方(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