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和初恋女友的二三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陕商院商学院的书记们(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学生处那一块,也不好签字,或许之前也有学生在外租房要求退回住宿费要通过学生处学生处不予通过的例子,所以,母亲拿过去要求签字的证明一开始学生处处长也不签,但是毕竟学生的家长不是学生自己,所以,学生处处长最后无奈也签字了。
    证明有了相关人员的签字以后,母亲就把证明拿到财务处,财务处的相关人员就把住宿费退回给我的母亲了。
    大四的时候,母亲在找余书记签字的时候,余书记因为不了解情况,所以一开始也不同意,但是母亲找了几次余书记签字,余书记嫌麻烦,只好在证明上签字了。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