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和销售地都由朝廷规定,一般不得擅自变动,一岸之民,只能食用指定之盐,因此,各地制盐成本虽有差异,却可维持。销区采取法律形式严格划分,某一府县只准贩卖、食用特定产区所产的食盐。甲岸之盐到乙岸出售为侵权,乙岸食户到甲岸购盐为犯私,均为法律所不容。此界彼疆,俨如国界,引岸划分,几乎成为专商地世袭顿地。往往一个村港的居民不得就近购食邻岸廉价食盐,却要远行数十里购置所属引岸的高价之盐。但民国地域广袤,各区地理和经济状况错综复杂,硬性规定场置、产量、销岸,本难合理。历朝虽根据地方申请对各种引额、销岸的规定不断更改,如少数地区允许两个以上盐区酌情抉户并销,或某一地区食盐供不应求时,采取经呈请批准治运其它产盐区的盐斤等措施,仍无法适应情况的不断变化,更难符合商品流转的经济原则。某虽不才,却于赋税、商贸却知道一些。大凡商品,皆趋往利厚之所,惟有这盐,利厚不能趋,利薄不能改,若无弊端才有鬼,卑职虽经手盐政不久,但是反复推敲考究,顺便询问了不少的官员之后,对这其中弊端也了解了许多,加上又有联合盐业的明珠在前,卑职心中已经有了腹案!”
众人都点头表示同意,若说几个月前,大家对于李汉力主裁撤厘金的事情还多有不理解,不过现在眼看着已经过去了大半年了,靠着洋人的贷款,军政府撑过了最困难的一段时间之后,现在大家已经对厘金的减少也多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关卡少了,商品流通才能活跃,经济才能发展。盐政要有所改善,必然也得遵循这个法则,既然厘金已裁撤不少,想必改革盐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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