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款,两订约国互相约定,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为期。
第二款,日本国臣民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为盖造商工业应用之房厂,或为耕作,可得其需要土地之租借权或所有权。
第三款,日本国臣民得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任意方便居住和往来,并经营商工业等各项生意。
第四款,中国政府允将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各矿开采权,许与日本国臣民。至于拟开各矿,另行商订。
第五款,中国政府应允,关于左开各项,先经日本国政府同意而后办理:
一、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允准他国人建造铁路,或为建造铁路向他国借用款项之时。
二、将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各项税课作抵,由他国借款之时。
第六款,中国政府允诺,如中国政府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聘用政治、财政、军事各顾问教习,必须先向日本国政府商议。
第七款,中国政府允将吉长铁路管理经营事宜,委任日本国政府,其年限自本约画押之日起,以九十九年为期。
段祺瑞看完这些条约,不禁皱起眉头,日本人在满洲跟前清的王公贵族眉来眼去,这是所有人都看在眼里,很显然日本人早有心思在满洲建立自己的势力圈,而前清的王公贵族就是最好的合作伙伴。这些条约看上去要比英国人提出的要求好得多,可西藏问题是“标”,日本人这些条约可是要在满洲种下“本”,谁知道日本人心里打着什么鬼主意?
他暂时不敢轻易发表意见,试探的问道:“大总统,您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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