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远祖不同,他非常高调地自名为“胡”,下令襄国内所有胡人为具有一定政治权利的“国人”,这是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将胡人的政治地位制度化。
在抬高胡人地位的同时,石勒为了拉拢中原晋人,严禁胡人不得侮衣冠华族。
石勒试图通过对胡、汉双方的约束,使境内胡汉双方和平相处,以此来实现羯人入主中原的愿望。
可惜石勒这种措施太过理想化,根本无力解决胡汉双方矛盾日益尖锐的问题。
虽然刘渊称帝冲破了华夏传统思想中‘胡人不得为帝王’的藩篱,但内迁胡族的社会地位仍旧不高,贬抑胡人的现象普遍存在。
在襄国内部石勒只能通过强力手段,对有污名化倾向的“胡”之称谓全刻意回避,又通过将胡物改名,从而在襄国境内强制提高胡虏在中原的地位。
就在石勒为了羯人大业殚精竭虑时,辽东一份《汉奸录》彻底将他之前的努力化为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