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从商又怎么样呢?所谓的穿越者四大杀器,火药玻璃酿酒外加名著抄袭。穿越者们之所以可以一掷千金,豪气万千地泡妞,或者干脆说用钱砸妞,那是因为在穿越早期,他们都凭着超出所在社会的资讯疯狂地敛财。如果实在不懂商业管理,也可以抄点莎翁的名著来忽悠稿费。
嗯,据说七彩蔷薇岛的收益有点不太好,必须得想点办法,总不能让老师他老人家连棺材本都不剩了吧。
不过,话又说回来,好好地穿越一场,就当个商人,哪怕赚再多的钱,好像也太可惜了一点。如果仅仅只为了做生意,留在诺尔达就好,何必非要来联邦拼死拼活当这个劳什子魔法师。自己当初在诺尔达也帮助精灵们建立了一整套商业开发森林的计划,还建立了集团公司——虽然这个所谓的“集团”和联邦、商盟、海蓝之都的一些跨国财阀相比简直就是笑话——但自己好歹也算是攒下了一大份家业,但说放弃也就放弃了,不也正是因为穿越者们根深蒂固的不羁因子在作怪吗?
另外一个方面,成为了魔法师,理论也都成为了中央政府的正式编制官员,而联邦法律是不允许政府官员经商的。哪怕是那些只手遮天的门阀贵族,包括那个内务大臣兼副委员长的紫菜头爹,也都找了各种各样的马甲作为商业上的代理人。有的是自己的小舅子啊小姨子之类的亲戚,有的干脆就是自己的家奴。
“我只是个新晋魔法师,就算要做生意,又到哪里去找马甲呢?”
如果按照有些穿越者的做法,自己应该是去当个冒险者。世界上到处都有待字闺中或者被绑架的公主
第五十一章 梦想是什么(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