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十分之一强,而且这些家伙还广泛属于国家的‘精’英阶层。任何一个政党都不可能开罪这些‘精’英。相反,他们需要这些‘精’英的鼓吹,需要这些‘精’英的选票。安抚、奉承以及替这些‘精’英掩盖那段不光彩的记录自然是上上之选了。
不光是奥地利,哪怕是被教育得很“成功”的德国,恐怕对纳粹分子惩罚也就是那么回事。比如举世闻名的纽伦堡审判,也没有想象的那么有效力。在最初审判集中营司令官和卫兵时,就有大把的恶魔逃脱了惩罚。这帮人的律师利用英美法系的对抗审判制度的便利,在审判中反诘和恐吓以及羞辱证人以及集中营幸存者,最后打着“被迫执行命令”的借口还很体面的走出了法庭。你说说这公道吗?
至于对那些程度“较轻”的前纳粹分子的再教育,说实话,法律都不管用的时候,教育有个蛋用。比如美国人想出来的教育方法:德国公民都必须去参观集中营、都必须观看关于纳粹暴行的记录片。纳粹时代的教师被清除。
但是对于这些措施,德国人是相当抗拒的。1946年5月5日,后来担任联邦德国总理的康拉德.阿登纳在一次公开演讲中就公然反对去纳粹化措施,要求让纳粹的“同路人”得到平安。两个月后,在对他新组建的基督教民主联盟的一次演讲中,他再次表达相同观点——去纳粹化持续的时间太长了,而且毫无益处。他还认为,让德国人来面对纳粹的罪行——无论是审判、法庭还是再教育计划都会引起民族主义的对抗情绪,而不是引起悔罪之心。这时候应该允许甚至鼓励沉默以对。
看见没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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