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目的是什么?这三个问题,他一个也回答不上来。
詹姆斯.邦德唯一知道的就是劫持者一共有三个人,两男一女,女的张得非常非常漂亮,属于祸水级别的美女,两个男的则非常普通,属于最平常的大众脸。…。
。…。
007先生不是没想过按图索骥画像寻人,但是最最让他想不通的事情就在这上面。两个大众脸的男人,他没有印象情有可原,但是倾国倾城的大美女必然是让人过目不忘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回想美女面貌的具体细节的时候,他脑子里是一片空白,连头发是什么颜色,是白人还是黑人都不清楚,只知道这个女人很漂亮、非常漂亮、漂亮得让人无语,除了漂亮之外还是漂亮,至于怎么个漂亮法,不好意思,忘记了!
对此,詹姆斯.邦德是既惭愧又惊讶,惭愧的是自己竟然像一个菜鸟一样,光顾着欣赏人间绝色了,完全没有注意到绝色美女的细节;惊讶的是,以他的专业素质不应该犯这种低级错误,别说是能吸走眼球的美女,哪怕就是在他眼前匆匆一瞥的普通人,只要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就绝对能将其人的大体特征说清楚。像这种看得很仔细很入神,最后却什么都记不起来的事儿,从来就没有过!
如果仅仅是他自己出现了这种状况,还可以说是意外,但是当他询问监狱里和劫持者有过接触的人,得出答案几乎是千篇一律的。跟他一样,大伙只知道是美女,但美女长什么样,那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反正就没有两个人说的一样。仿佛那时候有千百个美女出现在了中央监狱,大家都只看到了自己心目
122 茅塞顿开的0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