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商们称,《夜》的剧本存在重大的硬伤,据这事已经跟天阳那边作了很多次交涉,但天阳都是固执己见。这问题双方一直僵持不下。
其次,对于选角问题,特别对于男女主角的问题,投资商们有意见。这个意见综合反应在男女主角出现了多次‘耍大牌’的情况。经常迟迟不到拍摄现场,拖延了整个拍摄进度,影片未映,投资方已经损失了不少钱。
再者,经过多方敲定下来的某些剧本情节,一改再改。改剧本的原因多数是天阳那边先提出来的,经常让人措手不及,甚至出现天天赶剧本,赶工的情况。这样无论对投资商还是演员来说,影响都是很大的。这问题多次反映后,天阳还是我行我素,根本听不进任何意见。
最后,投资商们一致指出,双方是合作关系,投资商们出了钱,那关于影片的一切,理应双方协商最终敲定才是。但天阳的做法他们极其的不认同。多次争论无果后,投资商们只好撤资。对于已经出了资的钱,考虑到双方合作已有好些年,投资商们也不作什么追究了。
这四点,是主持人所说。接下来是记者的发问。
“各位老板,对于天阳所说的你们是基于某些原因才撤资的,并不像你们刚才所说的那样。对于这事,你们作何解释?”
“对于‘强权欺压’四个字,我们是并不认同的。拍摄电影是讲求双方合作的,因为许多原因投资商撤资也是正常之事。那若果都说是强权欺压的话,那以后闹的就不只是天阳娱乐集团一间了,而是所有人都可以闹了。”
“XX老板,你刚才是用了
第四百九十九章:还谁一个公道(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