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指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各民族为一国。即合各民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愿中国“各种民族,相亲相爱,如兄如弟。以同赴国家之事”。新政府的这种民族观,成为北京政府处理国内民族关系的纲领。宋教仁在就职大总统的《宣言书》中,希望蒙古各位活佛王公认清:“政体虽更,国犹是国”,在维护中华版图完整的前提下,实现全国的共和。
宋教仁特别提醒蒙古王公活佛们注意。“俄人野心勃勃,乘机待”、“不可倚赖”。盼望王公活佛们关怀时局,眷念桑梓,派出代表到北京“参议政要”。同时新政府对蒙古王公联合会提出的不变动“蒙古制度”的要求,同意让步。这种妥协,当然是以取消哲布尊丹巴活佛型的“”为前提的。
当中国革命成功,新政府开始执政后,驻京的内外蒙古王公们,以贡桑诺尔布、阿穆尔灵圭等为,以外蒙古八十六旗、内蒙古四十九旗代表的名义,成立了蒙古王公联合会,代表蒙古王公的利益登上政治舞台。蒙古王公联合会顺应形势,随风转向,改变立场,表达对共和的妥协愿望,唱出“赞助共和”的调子。
一九一零年八月,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了《关于满汉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共七条。其核心内容是维护蒙古王公贵族的私产、王公世爵制度“概仍其旧”、对喇嘛教信仰自由。`以此为起点,内外蒙古王公贵族阶层,开始明显地分化,以蒙古王公联合会为代表,团结绝大多数王公贵族和上层喇嘛拥赞共和,高举爱国的旗帜,与各种形式的民族分裂势力展开了斗争。
一九一一年初,内蒙古科右前旗
第二百五十八章 蒙乱(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