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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过了一些年,等到石乞、眉间赤二人杀晋国太子时,赵无恤却又以赵氏之法不能管到整个晋国为由,阻止邓析等人涉入此事,眉间赤被轻描淡写地放到军中,没几年又回来了,还做了赵无恤的身边那个神秘组织“黑衣”的首领,对赵侯死心塌地。
从那个时候起,邓析就有些明白了,虽然赵侯将律法和大理寺的地位拔得很高,远远比周代的大司寇要强。但归根结底,整个法律系统,包括这部《赵律》,依然只是强大君权的附庸,国君的意志,能左右律法……
法律系统的理官们,依然是统治的工具,不是统治本身,只要国君需要,他们随时会被提出来,作为百姓眼中的“酷吏”,替君主的决定背锅受过……
这次判决,邓析在赵无恤的支持下顶住压力,维护了国法的严肃性,同时让“复仇不犯法”这种自古以来极为正常的事自此一去不复返。但随着赵无恤的一纸特赦,国君和太子倒是做了好人,却让邓析成了百姓眼中的坏人,集天下之恶于一身的滋味,不好受啊……
“谁让吾等是君上的臣子呢?”
邓析是名法之学创始人,但他不是那种为了法律的公正,能够与国君对着干的强项令,这口锅,他只能背。因为律法在这个时代,是极其脆弱的幼苗,在赵侯羽翼之下方能成长,一旦没了赵氏支持,只怕会被巨大的舆情和顽固的礼制摧垮。为了让律法能够延续,一些委屈和不公,邓析也只能哑巴吃黄连。
视法本身为君权附庸,这是春秋战国法家的核心思想,法是用来限制臣、民的,却唯独不是用来限制君主的
第1175章 特赦(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