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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凌不想再想那些了。那些事情,想的她头疼,也想的她羞愧。
是的,她也是有羞愧的。
她明白。她收了叶若的钱,就该如约定的那样,回报叶若。哪怕代价是她的清白身子。那毕竟是约定,毕竟是叶若拿真金白银的几百万金钱换来的权利,不是吗?就算叶若有钱,可是叶若再有钱,他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难道有钱人,就不会心疼钱了?实际却是恰恰相反吧。一个不心疼钱的人,大概成不了有钱人,反倒吝啬到了一定境界,就会自然而然积攒出财富,才有可能积攒出可能成为有钱人的第一桶金。
所以,她收了叶若的钱,却又不想如约给叶若她的身子,她自己是知道,她这样做很不对的。
但是,谁让她是女孩子,谁让她出卖的是她最珍贵的东西,是那能够支撑她活下去的最根本的自尊呢?
她根本没得选择。
这让她哪怕明白,她这样做很不好,都是不得不硬着头皮这样做下去了。
所以她会羞愧,所以她会逃避的不想再想这件事下去。那样,会让她自己讨厌她自己的人心不足。
她真不是那样的女孩子啊。
她只是,不能接受成为一件商品,就这样把她自己卖给了叶若。这真的很难接受啊。
蓝凌自己都是不知道她自己是怎么走进宿舍大院的。她的宿舍,之前就已经说了,不算好,可是却也比之前龙小野跟哥哥挤在一起住的筒子楼要好多了。这里,至少还是有院子的。只是,这个院子,其实是一套学生公寓。她住的
1365.叶若的夜之篇章 上(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