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里的恶鬼一般。
加上那蓬乱的头发和脸上模糊不清的血污,看上去更是狰狞可怖。
周氏不由的缩了缩脖子,害怕的低下了头。
愤恨之后,张大山好像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大人,小的虽没有人证,但是小的有物证,那日周氏来找小人商量此事的时候,给了小人一包银子,那荷包上就有周氏的记号。”
“哦,那荷包现在何处,快快呈上来。”闻言县令忙问道。
张大山忙在身上摸索着拿出那个青色的布袋荷包,之间上面绣着一个小小的‘巧’字。
巧,乃是周氏在娘家的小名,有许多人在未出嫁的时候都会在自己的绣作或是小物件上绣上自己的名字,用来做标记。
而此时张大山手里的荷包正式周氏未出嫁前在娘家做的,当时看着这个钱袋旧了,就随意的包了银子给了张大山。
没想到此时却成了公堂之上,治她罪的证物。
周氏看着呈上去的荷包,登时便是瘫软在地,知道自己今日怕是逃脱不了了。
自己怎么就这么大意呢?周氏此时是悔不当初啊。
不过她悔的并不是绑架的事,而是怎么就能把带有标记的荷包给了张大山呢!
“周氏!你还有何话要说?还不认罪?”县太爷再次敲响惊堂木。
“不,不是我,不是我,我不要坐牢,不要坐牢!”周氏像是突然魔怔了一般,不停的叨叨着。
“肃静!公堂之上岂容你放肆喧哗!”县太爷吼道。
审了半天也到了该吃午饭的时间,看这周氏的样子接下来也没什么好审的了。
第125章物证(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