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卓著者。五、镇压内乱擒获叛党首魁及潛逃者。六、镇压内乱夺取被据城池者。七、长官因公陷于危急极力救护以立功者。八、捕获或轰沉叛军用舰船或击落飞机及捕获战车者。九、冒险救获被难船只或飞机得获安全者。十、于一次任务中空中击落敌机三架以上,地面击毁敌机五架以上者。
十一、本舰或他舰航海停泊中遇有危险冒险从事得以免其危险者。十二、空中轰炸命中敌之次要根据地、前进阵地、飞机场、港湾、桥梁、各级司令部、机械库、各种轻型舰船、大型商船,或其他各项相当重要军事设备,使之全毁或沉沒,而有充分证明者。十三、捕获海贼或国际海贼证据确实者。十四、空中侦察所得敌情直接致我军予敌有重大损失或达成其他相等重要任务者。
一般而言,将官颁給一至四等,校官颁給三至六等,尉官颁給四至七等,准尉及士兵颁給六至九等。即一等宝鼎勋章颁给一级上将,二等宝鼎勋章颁给二级上将,三等宝鼎勋章颁给中将,四等宝鼎勋章颁给少将,这是一般的奉行原则;但是也有例外,比如校官也可以得到高级的宝鼎勋章,但是一等和二等宝鼎勋章却不在其内。
一等和二等宝鼎勋章一般只颁给上将,就是中将在没有立大功至足以升为上将的时候,也不可以获得;而面对着二等宝鼎勋章的奖励,我有些难以自持了,校长这是再给我发出什么讯号吗?
当然,最让我感到吃惊的,并不是宝鼎勋章的颁发,而是……
国防部紧随而来的电文,民国二十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自南京启程,前
一百一十四血肉罗店之校长亲临前线(上)(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