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有相关规定,任何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或者辞退女职工。
法律对三期女职工的保护是基于女职工三期的客观事实,并没有区分女职工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的法规。
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该种情况不应成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王川将昨晚准备好的辩论意见说了出来。
“被申请人发表辩论意见!”干瘦的女仲裁员面无表情道。
“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违反了生育政策,用人单位有权对其做辞退处理。而且被申请人的规章制度中有相关条款的规定,申请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公司有权将其辞退。”女法务专员道。
“申请人的代理人,我问问你,申请人家有几个孩子?”干瘦的女仲裁员问道。
“两个孩子。”王川道。
“两个孩子是否都健康?是否存在可以被允许生育二胎的病症?”干瘦的女仲裁员问道。
“根据我了解到的情况,没有!”王川道。
王川明白仲裁员的意思,如果申请人家的老大有一些法律规定的病症,是可以被允许生育二胎的,但是他没听客户说起过,自然也不能胡编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