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刚开始学着唱歌,到了岁数,就去伺候客人。
她的运气还不错,歌唱得好,人也长得稚气美丽,过了那个该破身的岁数,还只是在唱歌陪酒,老板不舍得她那么早耗尽青春,歌女一旦开始卖身,能活的岁数手指就数得过来了。
但她的运气也不好,她遇上了一个冷冰冰的客人,一个西方绅士,那时,洋大人可是没有人敢得罪的,老板只好把她送上去给人家,她战战兢兢的陪人家喝了两杯红酒,就被按在床上,咬了脖子。
红酒是红的,旗袍是红的,她的血也是红的。
美人的皮是白的,绅士的手是白的,他的牙也是白的。
她死了,一床的血和凌乱痕迹,没有人敢问,老板自认倒霉,嘱咐了几个人把她裹上席子丢了出去,那时,不仅歌女的命贱,谁的命都贱。
这个小孩的命也贱。
不知道是哪里来的野种,如果不是她一时兴起,早就饿死,或者被抓去马戏团了。
在黑夜里,女人用手指刮着小孩的脸,漫不经心的想着,小孩张了张嘴,把她的手指咬住了,狼崽新长的犬牙在她的手指上磨来磨去,他睁开眼睛,用在黑暗里幽幽发绿的目光默不作声的盯着她看。
女人轻轻嗤笑了一声,美人的容貌一转,露出吸血鬼骇人的尖尖的牙。
小孩轻轻发出哼声,不愧是狼崽子,他竟然一点也不怕,还露出一副依赖喜悦的模样,发出像狗似的讨好求饶的哼哼声。
她慢慢的,收敛了唇弧,慢慢的,将自己的面容藏到了阴影里。
如果,这个小孩是人类小孩就好了,至少,这个时
瘾与欲(6/10)